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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

工作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和规定,并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相应的校纪校规,规范学生的管理工作。

  二、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上级有关部门和院党委、行政的要求,做好各教学单位对在校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政管理的指导工作。

  三、 根据学年工作计划开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及荣誉称号、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

  四、 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学生心理咨询、学生档案管理及投递工作。

  五、 组织做好每年的新生入学教育及学生军训工作。

  六、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学生,在进行思想教育的同时,严格按照《中国美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作出适当的纪律处分。

  七、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负责学生在校期间伤害事故的处理。

  八、 建立、健全学生综合信息库、特困学生档案库,做好毕业生就业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九、 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

  十、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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