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教学系:
现将3月10日上报教育部的1998——2004级教学计划合成稿发还你系,请各系在4月5日前完成各级教
学计划校对:
1、对1998——2003级教学计划校对(改动请用红笔在原始稿上标出);
2、对2004级教学计划再审核、校对(改动请用红笔在原始稿上标出),并按照校对后的2004级教学
计划制定计划中各门课程教学大纲;
3、各分管教学系主任须在校对好的1998——2004级教学计划右下角签字盖章确认。
各系须将校对稿于4月5日前交至院评估办公室江河。联系电话:87164780、8716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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